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经全体师生充分讨论,我校出台了“关于创建无手机课堂的相关规定”,希望全校师生按照此规定执行。
一、管理形式
学生可以将手机带入学校和班级,但在上课期间要集中收缴,由班主任委派组长负责,分组放入手机箱中统一管理。班主任要将自己的手机号告知家长,家人有急事可以让班主任代为取得联系。
二、管理时间
上午 7:50—11:55
下午 13:20—15:15(由组长做好上缴情况和下课使用手机情况记录)
三、违规处罚措施
(一) 第一次违规使用,当堂任课教师代管手机一周(视表现情况自行处理),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
(二) 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将手机送交学生科代管一个月,一个月后由本人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同时扣3分)。
(三) 第三次或三次以上违规使用,班主任将手机送交学生科代管一学期,一学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严重警告(同时扣8分)以上纪律处分。
(四) 如有学生上缴一台手机,私自留用一部手机的行为被教师发现,按(二)处罚。
(五) 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处罚,直至勒令退学。
四、授课教师监管责任
授课教师未按管理规定履行责任,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不加以管理的,视情节由监管小组领导采取告知、约谈、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将教师课堂作为不到位情况记录在师德档案中等处罚。
监管小组成员:
宫国仁、张雳平、卢丽、方阔、栗启龙、孙铭璐、丁湛瀛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