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认定对象:
(一)国家免学费:
1、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户籍是县镇非农和农村户口学生直接享受。
2、家庭经济困难城市户口学生享受免学费,按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城市户口学生的百分之五比例确定。以有低保证、孤儿等困难学生为主。
(二)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且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一)免学费以户口本首页户籍地址确定是否为县镇、农村学生。
(二)享受助学金学生认定以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是否贫困作为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
(1)确保家庭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五保户、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父母有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等,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和诊断书)优先享受助学金。
(2)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3)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4)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5)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对于不涉及特殊群体因素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导致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含死亡)导致家庭收入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的,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评定。
国家助学金学生每学期享受助学金1000元,最多享受两年共四个学期。认定工作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