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校园
学生安全教育常识集锦 --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常识
---- 2014 ----
3/22
浏览数:15753
作者:栗启龙
摄影:

    一、组织学生参加和劳动社会实践,事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宜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等特种作业。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远离高压带电体。
  (二)、防止落物伤害
  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道路行走,必须戴安全帽。
  2、起重装卸、吊运物品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
  二、体育活动安全常识
  ①体育老师要讲清体育活动安全。
  ②不得上“放羊式”体育课,活动时老师不得离开。
  ③学生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④在无人保护下不做危险活动。
  三、学生实验安全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规则(略)
  四、学生住宿安全
  ①不得允许非住宿人员入住宿舍。
  ②不得私自接用电器电线。
  ③不得疯疯打打。
  ④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
  ⑤不得在宿舍使用蜡烛。
  五、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4、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6、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严密的组织工作和切实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无论是何单位组织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323号(于家校区)

          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551号(金山校区)

          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814号(白房校区)

邮 编:118000

校长信箱:ddszyyxx@163.com

免费咨询热线:4000415979

二维码

(招生办)0415-3117979、3117272、3117070

(教务科)0415-3117817

(学生科)0415-3117815、3117816

(成教办)0415-3117819

(实习就业办)0415-3117826

实习就业办邮箱 ddszyy3117826@163.com

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3734号     Copyright © 2019-2020 丹东中医药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