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上午,关于各类学校法治课开展情况的调研恳谈会在丹东市教育局举行,参加此次会议的领导有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邱连波处长,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刘斌主任、高职成教处李晓玲处长,参与调研的人员有初高中学生代表5名,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法律老师9名,我校教师刘晓茜代表学校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围绕各级各类学校法治课如何开展、法治教育与校园欺凌的治理如何结合、法治课时的落实情况三个问题,大家开展交流讨论。我校刘晓茜老师从教学改革、思想教育、警校共建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同时展示了我校教学改革中法律课程的成果,从法律课程的开展到法治活动的实施情况,邱连波处长均给予高度赞扬,这是对我校教学改革和法治教育的极大的肯定。
会议最后,邱连波处长强调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学校开展法律课程,其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树立宪法精神,学会在法律的框架下做人做事,作为教师,也要依法治教,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渐从人治社会转型成法治社会,从而提高社会的制度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