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制度
---- 2013 ----
10/24
浏览数:7927
作者:周德海
摄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关键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成功走向就业岗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临床实习应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要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培养;要努力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深化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要求、正规训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实习就业办组成的学校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毕业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学校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实习就业办职责

1、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组织制(修)订学校毕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与教务处合作负责组织拟制各专业实习计划大纲及实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不断研究和改革实习教学,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抓好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控制。

3、负责实习基地的选定审核、调配、使用。负责协调实习单位相关科室作好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指导实习组长配合实习管理教师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4、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使学生充分认识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好毕业实习整体安排,选派责任心强、沟通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管理教师。

5、负责与实习单位及学生签订各项实习协议并督促落实,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组织召开实习教学工作会议。

6、加强与学生联系,随时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实习单位,深入了解实习情况;每季度出一份实习简报,通报实习情况;每学期对实习进行一次总结;每学年对实习工作进行一次深入的总结调研。

7、负责发放和回收《毕业实习鉴定表》,与实习单位相关部位合作对实习学生做出恰当的毕业鉴定并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做好各专业实习工作记录、作业、计划、总结等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及时审核和归档。按照教学评估及学校教学基本状态统计报表要求定期统计整理教学基地相关信息。

第五条  实习管理教师职责

1、配合实习就业科做好实习日常管理工作,经常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实习管理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实习情况。

2、加强学生实习前的思想教育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

3、定期走访实习基地,掌握实习学生情况,及时传达学校、实习基地的通知或要求。

4、负责实习作业等实习相关材料收集。

第六条  实习组长职责

1、学生根据实习单位分组,每组三到四人,设组长。组长不仅要高度自律,还要协助学校和实习单位对本组其他成员进行管理。要求小组长对小组成员的实习情况有详细了解并随时记录,每周要向实习管理教师上报一次。要及时反映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实习单位和学校解决问题。要在各个方面关心爱护小组其他成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小组成员要服从小组长的领导和管理,积极配合小组长工作。要及时主动地把自己的实习情况如实地向小组长汇报。

2、负责发放和回收《实习作业》等实习材料,传达学校和实习基地的通知和有关文件。

第三章  实习基地建设

第七条  按卫生部《关于加强中等卫生学校教学及实习基地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条件,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  实习单位的选择遵循“保证质量、就近安排”的原则,但必须选择到县级以上医院实习,最好是丹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首选能解决实习生住宿问题的单位,尽量减少租房学生人数。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签署实习教学管理协议。

第九条  实习单位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专门科室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要与学校经常联系,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实习就业科反映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按照教学管理协议,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选派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技术过硬的医护人员作为带教老师。

第十条  习带教老师职责

1、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加强医德医风的培养,严格组织纪律,与学校管理人员一起搞好学生管理。

2、负责介绍科室的基本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和要求。

3、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活动,指导学生的临床操作与技能的考核工作,检查和修改实习生的医疗文件及各种记录。

4、经常向医务科(或相关科室)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5、学生转科实习前,负责对学生在本科实习情况进行鉴定。

第四章  实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实习生管理基本要求

1、学生的毕业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及家长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须向学校实习就业办提交书面申请,纳入学校正常管理。实习学生由学校组织统一购买相应的保险。

2、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是修完所要求的所有课程。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是符合学校各项要求的学生。

3、实习生入点要求

1) 了解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2) 熟悉本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工作流程及常规处理方法。

3) 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安排的时间、地点入点报到,不得随意更改实习地点和推迟入点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本人申请,报实习就业办批准方可调整。

4) 由实习就业办审核,根据所需人员确定实习管理教师带领学生入点。实习管理教师与实习基地进行联系,安排协调实习生入点各项事宜,检查实习生到岗及教学基地实习教学安排情况。

5)实习组长组织同学将《毕业实习鉴定表》的各项基本情况填好,连同《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一起交实习单位相关实习管理部门。

4、实习生出点要求

1) 离点前,必须将实习基地财物如数交还实习单位,如发现损坏或遗失,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赔偿。

2) 离点前,必须打扫干净宿舍环境卫生,整理好房间,请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3)离点时,实习组长带领实习同学向实习单位有关领导及带教老师道别,感谢实习基地的关心和指导,并领取相关材料。

4) 全体同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离点时间离开,不得提前和推迟,如擅自提前离开,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实习生纪律

1、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进行毕业实习,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各专业必须保证8个月以上的实习时间。

2、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证安全:一是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时刻注意个人安全,防范危险。特别是在业余时间,不准到网吧等安全隐患较大的场所,不准上网乱交朋友,不要轻信他人。租房的同学最好合租,互相照应,要租住有集中供暖的房屋,杜绝租住自己烧煤取暖的房屋。要把租房情况向实习管理老师报告清楚,留下房东的电话、房屋具体地址等。二是在医院实习操作时的安全问题。在动手操作前一定要清楚操作步骤,掌握操作要点,要有信心,有勇气,也要相当细心。初次操作一定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安全。不得私自给患者进行医疗操作,不得向患者随便解释病情。

4、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及实习单位的安排完成各科实习。科室轮转时,应以实习小组为单位,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科室轮转手续。

5、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胸牌或标志),衣着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高跟鞋进入医、护办公室和病房。

6、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允许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7、处方和医嘱必须由带教老师签字后方能生效。实习生不准伪造处方签字,不准索取病人财物,不准接受病人馈赠。

8、必须爱护、关心、尊重病人,不得讽刺、挖苦、取笑、侮辱病人。不准与病人有不正当的来往。给异性病人检查时,必须有第三人在场。

9、严禁酗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如遇此类情况,实习组长必须向医务科、护理部和学校汇报,按照《丹东市中医药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0、由实习单位和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不得随意更换住宿地点,遵守纪律,不得拖欠住宿、水电费用。

11、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不允许在宿舍用各种炉子做饭(电炉子、煤气灶、蜂窝煤炉等),以保证住宿场所卫生、安全。

12、自己联系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丹东市中医药学校实习生住宿安全责任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实习管理教师管理备查,严格按照责任书中要求,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否则,取消实习,责任自负。

13、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双重管理。学生实习期间主要由实习单位指定的带教老师管理,学生必须尊重带教老师,除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要学习他们良好的医德医风。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实习带教老师审批;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由实习医院科教科或护理部审批;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学校实习就业办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主管实习管理的校长审批。一般超过一周以上的学生需在适当的时候补足实习时间。

14、实习期间,因病、事假累计空缺每科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按本科实际空缺实习时间补足实习;病、事假累计空缺每科实习时间二分之一及以上者,应按本科实习时间要求,重新实习。累计空缺总实习时间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延期毕业一年,待完成规定实习时间,学校审核后方予以毕业。实习期间若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按《丹东市中医药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实习考核

为加强实习质量监测,以《实习大纲》为依据,要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分为实习前考核、阶段考核、毕业考核和实习鉴定四部分。

1、实习前考核:对申报参加临床实习的学生由实习就业办组织学校的专业老师或医院的医护骨干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其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在两周后给一次补考机会。仍不及格的同学则建议给予降级或延期实习等处理。

2、阶段考核:由学校实习就业办、教务处联合医院进行。主要形式为出科考试,内容为在本科室应学习和掌握的技能操作等。考核记录要写到毕业实习鉴定表上的相应栏目中。每两个月一次,每个学生至少要考四次以上。

3、毕业考核:由学校实习就业办、教务处及实习单位组织专业教师及业务骨干对实习学生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作为毕业实习鉴定的主要依据。

4、实习鉴定:由实习单位相应科室及学校实习就业办联合对实习学生进行毕业实习鉴定。主要依据为学生实习期间的个人表现、出勤、各项考核记录等。通过鉴定,将学生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并评选出优秀实习生。收齐《实习鉴定表》后交实习就业科,审核合格,由实习就业办和教务处填注意见盖章装入学生档案。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将安排补充实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实习就业办负责解释,自发布日起执行。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323号(于家校区)

          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551号(金山校区)

          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814号(白房校区)

邮 编:118000

校长信箱:ddszyyxx@163.com

免费咨询热线:4000415979

二维码

(招生办)0415-3117979、3117272、3117070

(教务科)0415-3117817

(学生科)0415-3117815、3117816

(成教办)0415-3117819

(实习就业办)0415-3117826

实习就业办邮箱 ddszyy3117826@163.com

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3734号     Copyright © 2019-2020 丹东中医药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