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校园日常封闭管理制度
---- 2013 ----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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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净化学习环境,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我校决定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了全面实施和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封闭区域、封闭时段、责任人

 (一)学校大门:上院大门除夜晚特殊情况外,全天候封闭,不允许学生出入。下院大门每周五下午第六节课后(15:00)至18:00、周六早晨7:00至18:00、周日早晨7:00至17:00开放,其它时间封闭。此项工作责任人为上、下院门卫。

 (二)教学楼:教学楼前后门晚自习结束后20:30封闭,夏季早晨6:00开放,冬季早晨6:20开放。此项工作责任人为上、下院门卫。


 (三)男生宿舍走廊靠上院大门侧铁门及教学楼后角门:晚自习开始(18:00)封闭。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宿管老师。

  二、日常封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在封闭校园内,学生一律要求穿校服、戴校徽。不留、不染怪异发型,不化浓妆,不佩戴夸张首饰,不在校园内穿高跟鞋、托鞋。

  第二条  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上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上自习、晚自习期间要认真学习,不得聊天,不得做玩手机游戏、打电话、听音乐、吃零食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在上课、上自习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外出。

  第三条  白天上课及下午自习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填写假条,写清楚离校原因及离校时间,并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将假条按规定送交班主任、学生处、门卫、宿管办备案。凭校园卡(或胸卡)和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实后方可离校,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返校后向班主任销假,超时不回校者由班主任负责催找。此时段内请假学生若教师下班后返校者,班主任要和值班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条  日常下午放学至第二天上课时段内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需向当日值班教师请假,由值班教师核实后填写假条(假条由值班教师出具)后方可离校,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返校后向值班教师销假,超时未返校者,由值班教师负责催找。此时段内请假学生若在此时段内不能返校者,值班教师要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

  第五条  周五、周六晚封闭时段内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需向宿管人员请假,在宿管办填写假条(假条由宿管部门出具)后方可离校,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返校后向宿管部门销假。超时未返校者,由宿管老师负责催找,不能及时返校的,宿管老师要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  学生周末回家要填写宿管部周末回家登记表,由班主任签字掌握情况后交宿管办周末检查之用。宿管办将对周末回家同学离校及返校情况通过群发短信等方式与家长联系核实。

  第七条  周末不回家的学生离校、回校要按学校封闭管理规定要求的时间出入,不得提前出校或超时回校,更不得夜不归宿。

  第八条  家长及亲属探视需经门卫人员联系班主任或学生本人,可在门卫、教师办公室或宿管办公室探视。不得在上课时段内探视,家长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  严禁学生带校外人员入校寻衅滋事、打仗斗殴,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严禁学生在封闭校园内攀爬围墙、铁门、强行冲出校门、使用假卡和借用他人的胸卡出校。违者要依规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班主任要严把请假关,杜绝无事请假、小事请假现象、杜绝离校后不及时返校、返校后不销假现象。

  第十二条  学生在封闭校园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午休、晚自习后、休息日里从事影响他人学习、扰乱同学、居民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  学生不得在封闭校园内寻衅滋事、打仗斗殴、非法集会等。

  第十四条学生不准在封闭校园内吸烟、喝酒、赌博等。
  第十五条  封闭时段内学生请假外出需遵纪守法,不得参与寻衅滋事、打仗斗殴、非法集会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到网吧、歌厅、舞厅、酒吧等场所逗留。否则一经查实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要服从值班领导、教师、宿管人员、值周学生干部和门卫的管理,不服从管理甚至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并由学生负担可能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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