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金山校区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 2015 ----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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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流动红旗评比

学生科根据学生日常封闭管理制度,每日对学生早自习、出勤、卫生、间操、晚自习情况等进行检查,每周对班级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按总扣分数除以班级人数,得出班级人均扣分数,根据班级人均扣分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择前两名作为流动红旗班以示表彰,周评比查分截止时间:每周四16:30前。
    二、违反校规校纪处分决定
1、处分等级:
通报批评-3  警告-5    严重警告-8    记过-10    留校察看-15    
开除学籍
2、累计一学年扣分处罚:
3分以上(包括3分),取消评优资格
15-29分,缓发毕业证半年
30-39分,缓发毕业证一年
40分以上,开除学籍
3、出勤率要求:
一学年累计缺勤(包括病假事假)一个月,缓发毕业证半年;缺勤两个月,缓发毕业证一年年。
4、评比时间段:量化个人评比分值累计一学年,新学年度清零。
    三、金山校区一日常规:
   (一)起床6:20
1、住宿生按时起床,搞好个人卫生,整理内务,穿好校服,带好校徽,带走贵重物品与钱物,锁好物品箱和门锁及时离开寝室。积极参加晨练,增强体质、增进团结。
   (二)早操6:50
    2、各班级体委组织站队、学生会查人、值班教师和文体部部长组织做早操。
   (三)早餐7:00-7:30
3、按时到食堂用早餐,做到有序、文明用餐,不与他人抢购抢位,不浪费粮食。
   (四)早餐后—-晨读前(7:30-7:50)
4、7:30学生用餐后宿舍值日生回寝室完成值日,舍管老师和舍务部成员清舍并检查卫生,7:40封宿舍门,7:45清楼,宿管检查。
5、用餐后教室值日生回教室完成值日,保证晨读前室内外分担区打扫完毕。
6、当天没有值日同学(包括走读生)要做到晨读前10分钟进入教室,熟悉当天课程安排,做好上午各科的课前准备。
   (五)晨读(7:50-8:15)
    7、晨读铃声一响,各班按时组织《弟子规》学习或《经典诵读选本》学习,学生会负责检查卫生、查人、纪律等检查内容。各班卫生室外分担区留一名同学待检,学生会成员检查完毕后8:10前回班。
    8、晨读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专人负责,可以每周四一天安排学唱歌曲。
    9、晨读期间按照学校无手机课堂要求分组上交手机。
   (六)上午四节课(8:15-12:00)
    10、每节课前做好课前准备,不得以借口上厕所等理由迟到。
    11、特殊情况迟到进教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应允方可进入教室。
    12、上课开始由班长喊“起立”,向老师问好,老师喊请坐后学生坐下。
13、上课做到“五到”(心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四勤“(勤思考、勤发问、勤回答、勤记笔记)、“三不”(不聊天、不睡觉、不玩手机)。
14、下课铃响后齐声说声老师“再见”方可开始课间活动。
15、自习课要遵守作息时间,在教室认真学习,不得说话、走动、外出、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更不能打闹,出现违纪事件。
16、记好班务日志,任何原因没有上课的同学都要每堂课都要做好记录,发现无原因旷课同学,请班长下课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
   (七)课间操(9:55-10:20)
    17、下第二节课后学生抓紧时间上厕所,由体委组织列队做操,不得迟到、缺席与早退,有特殊情况出示假条,学生会查校服、校徽。做操期间禁止讲话、喧闹,做操认真,动作到位。不许穿拖鞋、高跟鞋。回教室要求列队有序并有班级口号,不得中途上厕所或办理其它事情,学生会负责查人。
   (八)午休(12:00-13:20)
    18、中午食堂就餐,各班级按学校规定的铃声下课(每班可提前5分钟分发手机),实行全天封闭制度,走读生也不许出校就餐。
19、中午时间住宿生听从宿管人员管理,及时午休,不得在宿舍内做违反他人休息和违反宿舍纪律之事。教室、走廊范围内一切走读学生、不休息住宿学生不得做高声喧哗、吵闹、说脏话等影响他人休息事情。
 20、午休时间为学校做好事,参加志愿者活动与兴趣小组活动,但必须经得班主任或学生科等部门同意。每班午休期间限两名事假不扣分,由班主任把关,但必须在13:20前本人到学生课销假,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21、所有学生在13:15全部离开宿舍,舍管教师清舍,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教室值日生打扫教室卫生。
    22、13:20预备铃响起,各班级按照无手机课堂要求分组收手机,所有同学做好上课准备。
   (九)下午两节课(13:30-15:10)
23、要求同上午上课。
   (十)下午自习(15:20-16:30)
    24、第三节下课后,班级可组织统一课外活动:体育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统一开展主题班会、统一自习活动等,不允许学生第三节课后无组织自由活动。
 25、课外活动下课后16:30以后住宿生方可到餐厅就餐,走读生按时离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与公德。不可提前到16:30以前下自习回寝室。
 26、寝室16:30开门,16:30前不可回寝室。
   (十一)晚餐(16:30-17:50)
27、要求同早、中餐。
    28、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进入寝室区,不得擅自撬门、开锁进入宿舍。    
29、同学进寝室休息或洗刷衣服,料理内务。离开宿舍前要搞好卫生清扫,值日生要具体负责寝室地面和垃圾清除。
    30、不得在寝室区赌博、喝酒及干其他违纪的事。 
    31、晚自习前10分钟离开寝室、舍管老师负责清楼。
   (十二)晚自习(18:00-20:00)
    32、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得借上厕所等名义外出。
 33、晚自习要保持安静,自习期间不得做玩手机、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得影响第三者晚自习,走读生不得到校上晚自习。学生会纪检部同学和值班教师负责检查自习纪律和查人。
 34、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经得班主任或者值班老师的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
   (十三)晚自习下课-就寝(20:00-21:00)
 35、晚自习下课后,班级安排专职同学负责关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教室。所有同学抓紧时间离开教室回寝室。值班教师负责20:20前检查教学楼教室,清楼。
 36、及时洗漱,及时处理个人事物,熄灯铃响前寝室长的要抓紧检查室员的人数和各方面情况,并向值班宿管老师汇报寝室的特殊情况。查寝时间20:30-21:00。
 37、熄灯铃21:00一响,停止各项活动,保持寝室安静,开始就寝。熄灯后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可以再开宿舍灯。
 38、就寝期间,遇有同学生病、学生打架、学生逃宿等特殊情况,同学都要相互关心、帮助,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不了的事情立即报告宿管老师或值班老师、领导及班主任,以确保就寝的文明和安全。
    四、扣分标准
   (一)日常行为扣分标准:
第一条  学生不穿校服、不戴胸卡者每人次扣1分。化浓妆、佩戴夸张首饰每人次扣1分。留、染怪异发型每人次扣1分,教学区穿托鞋、高跟鞋每人次扣1分。学生出入校门拒绝接受查验校园卡或胸卡者,每人次扣2分,屡犯者警告处分。使用假卡和借用他人的胸卡出校者每人次扣2分。
第二条  上课、上自习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无故旷课者每学时扣.0.5分。学生在上课、上自习、晚自习期间聊天、玩手机、接听手机、听音乐、吃零食等每人次扣1分。学生在上课、上自习期间随意外出每人次扣1分。
第三条  学生在封闭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在午休、晚自习后、周末从事影响他人学习、扰乱同学、居民休息活动者,每人次扣2分。
第四条  就餐不排队者每人次扣1分,叫外卖者每人次扣5分。
第五条  学生在封闭校园内寻衅滋事、打仗斗殴、非法集会等,每人次扣5分,第一次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  学生不准在封闭校园内吸烟、喝酒、赌博等,每人次扣5分,并在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为配合校园禁烟活动,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凡不听劝告,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第一次发现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2、凡不听劝告,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第二次发现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勒令学生回家戒烟一周,一周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确认回校后,学生不会再次吸烟时,方可写下保证书回校继续读书。
3、凡不听劝告,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第三次发现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学籍处分将记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条  带校外人员入校寻衅滋事、打仗斗殴者,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学生在宿舍、教室使用电源,每人次扣2分。
第九条  住宿生不及时起床、就寝者,每人次扣1分。住宿生早晨、中午不按时离舍者每人次扣1分。住宿生不及时值日,值日不认真者扣1分。宿舍不按时熄灯扣当日值日生1分,熄灯后5分钟后仍然讲话者每人次扣1 分。
第十条  住宿生在就寝后播放音乐、打电话、聊天、在休息时段内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者每人次扣2分。
第十一条  男生未经允许进入女生宿舍生活区小院、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者,每人次扣2分。男女生混寝者一经查实,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封闭时段内请假离校不按时返校,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者扣5分,并按核实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爬墙出校门或强行冲出校门,每人次扣5分,给予警告处分,屡犯者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因爬墙、跳门等出校造成的意外伤害等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请假时段内在社会上不遵纪守法,参与寻衅滋事、打仗斗殴、非法集会等违法违纪活动者,一经核实,每人次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到网吧、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逗留,一经核实,每人次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封闭校园内,不听从值班领导、教师、宿管人员、值周学生干部和门卫等的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每人次扣2分,顶撞、漫骂老师者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周末回家不填写舍务登记表者扣2分、周末不回家者宿舍检查漏寝,每人次扣5分,核实情况后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周末不回家的学生出校后不按时回校者,每人次扣2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5分,核实情况后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无故请病、事假期者,一经核实加倍扣分。事假每学时扣0.5分,本人住院、动手术和直系亲属重病、死亡等事假不扣分;本人病假按时间交回病例不予以扣分。
   (二)宿舍检查扣分标准:
    内务:(有如下情况每项扣1分)
    1、未叠被2、被叠放不合格3、枕头摆放不合格4、床面不整或未用统一床单5、行李摆放不统一6、衣物乱挂7、床下衣物、鞋不整8、被、褥、枕巾脏9、地面不整10、垃圾未倒11、床围脏12、窗台、窗框不净13、玻璃不净,未擦14、门框不净15、门未擦16、有灰网17、窗帘未挂18、无床头卡19、空床乱
    纪律:
    1、未按时起床、就寝、离寝扣2分2、烟头一个每人扣1分(予以相应处分)3、舍内吸烟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4、舍内喝酒,每人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5、离舍不关灯或门扣1分6、晚熄灯扣当日值日声1分7、抗拒检查扣5分8、晚归扣二分9、夜不归寝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10、男女生混寝扣10分(予以相应处分)11、赌博或变相赌博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12、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扣5分13、私接电源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14、就寝纪律差扣2分,很差扣五分15、宿舍内使用明火扣5分(予以相应处分)16、楼内大声喧哗扣2分(予以相应处分)17、楼内做体育运动扣5分(没收体育用品)18、无假条留寝扣二分19、熄灯后接打电话扣2分20、手电乱晃扣2分并没收21、跳窗入舍或跳出扣5分22、漏寝、逃寝扣10分(予以相应处分)23、晚9:00后洗漱扣2分24、宿舍内样宠物扣2分
    五、请假制度
第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按批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不按批准权限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  请事假限于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特殊情况。兄弟姐妹参军、上学、招工、结婚、父母等过生日等不能请假。
第三条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加意见转学生科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学生科加意见转主管校长批准。跨越节假日请假,一律经由学生科主任签字方可。
第四条  学生准假离校前要报告班主任,准假单交学生科盖章后一份交学生科存留,一份交舍管部门存留(住宿生晚上离校者需填此联),一份作为出校门凭条交门卫值班处存留。
第五条  请假学生返校必须到班主任或学生科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超假处理。如请假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者,必须事先用电话报告学校班主任,回校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超假论处。
第六条  请假要求一人一事一假条,不得涂改,超过一人或涂改,则假条无效。
第七条  学生办理长期请假的,需向学生科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学生科长、主管校长批准,按规定时间由宿管老师统一办理。
第八条  每周四进行流动红旗评比,凡请病假者都要在12点之前上交病历诊断,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第九条  每天中午每班限额2名同学可以在午休期间请事假,要求13:30前到学生科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予以扣分。
另:纪检部一天检查卫生三次,夏令时,早7:50,午:13:40,晚18:30;冬令时,早7:50,午:13:10,晚18:00。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金山校区学生科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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