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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次荣获丹东市“诚信办学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7-3-16 10:53:00  作者:高波

  2017年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规范市场、促进消费,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以及深入宣传执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版《辽宁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市消费者联合会、市消费咨询中心、市诚信联盟总部携手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诚信企业,共同举办纪念3.15电视(网络视频)主题晚会。

  我校招生办主任都业建、高波老师和6名学生代表一同参加了这次晚会。晚会上相关部门公开曝光一批消费侵权典型案件,市消联领导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进行宣传解读,创新推出消费维权、打假治劣的系列新举措。

  会上,我校再次被授予丹东市“诚信办学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招生办主任都业建代表我校讲话,介绍了我校今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就业前景,以及学校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向社会郑重承诺:坚持诚信办学、文明施教、免费入学、宽泛就业、弘扬祖国优秀文化,彰显民族医药特色、培养实用卫技人才,助推卫生事业发展,以培养知书达理、技能娴熟、个性鲜明的实用型卫生人才为目标。

  同时,我校学生还参加了晚会的抢答题环节,同学们积极抢答,充分展现了我校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以实际行动为我校的宣传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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