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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辽宁省卫生单位”荣誉称号
2016-3-16 9:44:00  作者:黄莞桐

新学期伊始,捷报频传,我校又荣获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颁发的20142017年度“辽宁省卫生单位”荣誉称号,连获殊荣,全校师生欢欣鼓舞,这是对我校四年来创卫工作给予的最好肯定。

根据辽宁省卫生单位标准要求,自2012年以来,我校在爱卫办的领导下,在校领导的重视下,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在荣获“丹东市卫生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健全爱卫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在校内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制作宣传材料和宣传板报,建立爱卫工作档案;成立保健科,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健康教育,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定期更换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内容,多次开展讲座普及有关疾病预防、烟草控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在病媒生物防治方面,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定期扫除“四害”,清扫校园死角,保持校内环境整洁、卫生;全面控烟,严禁学生吸烟,在校园各处张贴禁烟标志,成功打造无烟校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食堂做到持证经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保障食品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提高室内外卫生环境,栽种树木和绿植,坚持分担区清扫制度,不仅每天清扫校园内卫生,同时在校外、社区卫生也多次开展义务清扫活动,学校师生、周边群众对学校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了100%

荣誉面前不骄傲,成绩面前不止步,我们将把开展创卫工作常态化,努力打造健康校园、绿色校园,为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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